来源:保定市徐水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6-06 09:33:22 阅读量:395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推动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做到措施务实、工作严实、成效扎实,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不定期听取汇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11月22日下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主动认领责任,举一反三,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不严不实,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性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组织学习研讨和研究及工作部署”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工作实际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部分并研讨。
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制定印发《2023年徐水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针对“学习教育内容不全面,个人学习交流发言材料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问题
一是修订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知识,国家、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全部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从制度上保证学习内容丰富全面,且与时俱进,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密切相关。
二是规范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制定学习安排方案,明确本月学习时间、学习内容、领学人。
三是扎实开展交流研讨。深刻认识面对面交流讨论对于拓展思维、深化认知、促进学习成效转化的作用。一把手主持,抓住研讨交流这一关键环节,围绕主题,结合本职工作,谈认识、谈体会,主要领导进行点评并提出要求,在相互交流启发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
2.关于“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到位”问题
(3)针对“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不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审视和谋划工作存在差距。日常监管工作仅局限于规上等重点企业,在将涉及小微企业的监督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后,对乡镇执法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缺乏督导检查”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区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25条措施》,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二是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为提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9月13日,在河北五重金属有限公司进行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执法)现场观摩,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并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全程指导和帮扶,有效提升了乡镇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执法业务水平。
(4)针对“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有欠缺。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履行综合监督、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能还不到位,牵头抓总职能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在印发《徐水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保定市徐水区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补充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又指导督促住建、市场监管、民政等重点部门制发了《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内容、依据、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对分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摸底排查,建立《安全监管台账》,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区安委办职能作用,每月制发《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当前重点工作再明确、再细化。区安委办成立四个督导检查组,到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导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区安委办每月将督导结果报区政府,并在政府常务会上予以通报。
(5)针对“救灾物资储备不足,不能够满足抢大险、救大灾需求”问题
一是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救灾物资采购资金26万元。
二是与保定博林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救灾帐篷、棉大衣、棉被、棉褥等物资并入库。
3.关于“结合实际谋划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思考不够,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6)针对“执法力度偏软。从执法统计结果看,对违法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打击不力,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配备。为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今年10月份,我局将2021年新招录的3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部充实到执法队伍中。
二是加强执法工作调度。制定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把手亲自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会,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求,对我局执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每周五对本周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周执法计划。截止目前,我局共执法检查企业24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757项,完成整改757项,办理行政案件6起,罚款7万元,上报典型案例6起。
(7)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
一是做好专家指导帮扶。针对有限空间企业,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服务指导,共指导服务企业23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84项,提升了企业安全水平。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印发《保定市徐水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全方位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截止目前,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共抽查检查企业1502家次,帮扶指导企业18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7项,一般隐患1363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8)针对“应急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从2022年至今未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演练”问题
一是主动向区政府汇报,与宣传部、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重点部门和相关乡镇沟通,组织联合应急救援处置综合性实战演练。
二是2023年11月9日下午,徐水区人民政府、徐水区应急管理局主办,河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承办,宣传部等部门参与,联合进行应急救援处置综合性实战演练,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行现场观摩。
(9)针对“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未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缺少主要负责人对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开展做出批示及召开会议研究的相关材料”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保密工作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对奖励和惩处的情节予以明确规定。
二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对我局2023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会议研究自查自评结果,并推动问题整改。
(10)针对“应急避难场所没有编制专项规划,建设缺乏统筹和指导”问题
一是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争取区政府资金支持。
二是与相关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目前已完成第一版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后补充修改完成了第二版编制,待保定市应急避难场所编制专项规划下发后,正式完成我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二)关于“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递减,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11)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问题
一是一把手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自查。
二是班子成员不定期对分管股室人员督促检查,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抓手不够,只注重廉政制度建立,不注重监督检查执行”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自觉严守党的纪律,不断强化规矩意识,让全体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加强分管股室和人员的日常监督,一把手不定期抽查。
(13)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引导分管股室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做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加强对分管股室人员的日常监督,督促分管股室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廉洁从政,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14)针对“廉洁风险点位管控长效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股和各执法中队等重点岗位存在廉洁风险,应急管理局只进行了初步调换,未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和防范措施,未形成廉洁风险管控长效机制”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股、防灾减灾股和各执法中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和防范措施,建立廉洁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二是主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监督执行。
6.关于“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
(15)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忙于机关事务性工作,下基层督导检查少”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联企业分工的通知》(徐应急〔2023〕23号),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联企业进行调整。
二是每位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对包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宣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填写《巡查情况登记表》。
(16)针对“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不严。个别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作风散漫,存在迟到早退,值班随意离岗现象”问题
一是修订我局《值班管理制度》,明确交接班时间,明确值班人员工作内容。
二是局办公室每月印发《值班表》,每天电话提醒值班人员。一把手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7.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17)针对“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及议事规则不健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问题
一是健全我局《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二是强化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规范和改进工作,更好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18)针对“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财务档案管理不规范,会计凭证装订不齐全,账簿没有设置科目目录;财务票据支出手续不完善”问题
一是修定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健全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档案管理。
二是会计凭证装订整齐,账簿设置科目目录,对财务票据支出严格落实支出规定。
8.关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差距”问题
(19)针对“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缺乏统筹管理。没有责成专人统一归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台账”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定我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管理制度》,明确受理范围和受理条件,对举报接收、诉求登记、举报分转、举报查处、举报查处情况审定、回复反馈、资料归档等程序均进行了规定。
二是安全生产股责成专人对举报信息跟踪督办,并统一收集归档管理。
(20)针对“执法公示工作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徐水区人民政府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和执法流程图”问题
一是按规定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徐水区人民政府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和执法流程图。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股负责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和执法流程图。
(三)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薄弱环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方面
9.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1)针对“党委对班子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申请增加一名党委委员,完善党委班子建设。
二是2023年6月20日,区委任命刘凯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结束了长期以来只有四名党委委员的状况。·····
(22)针对“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问题
一是对36家熔铸企业全面复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二是举一反三,从今年开始,要求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必须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10.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23)针对“干部配备不足”问题
一是积极与编办和区委组织部沟通,已确定从外单位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
二是经编办核定,其他缺编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2024年徐水区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招聘完成,同时达到改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的目的。
(24)针对“股级干部任免未按规定履行预审备案程序”问题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配备局机关股级干部5人,执法队中队长3人。
二是由局人事财务部门按规定将现有的8名股级干部履行预审备案程序。
1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25)针对“局党委党建与业务同推进的理念树的不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重点任务还不能有机结合”问题
一是选优配强机关党支部。7月28日进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重新分配党小组,为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激活党建“引擎”,将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6月15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把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到校园、家庭、街头巷尾。“杜苏芮”超强台风过后,我局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投身防汛救灾、建设美好家园的倡议,结合本局职能,做好因灾停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局领导带队,安全股、执法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受台风暴雨影响情况,协助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难题,坚决杜绝带“病”复工、带“患”复产。
(26)针对“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
二是班子成员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一把手对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亲自把关,结合本职工作,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7)针对“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支部组织活动内容较单一,党员参加活动人员少”问题
一是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与党支部活动有机结合,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深入乡村、学校和社区宣传。
二是5月19日,组织观看红色爱国主义教育电影《邓小平小道》,9月14日,组织观看地震科普教育宣传题材电影《我要去远方》。10月10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教体局向师昌绪学校捐赠一批校园医疗急救包及图书300余册,详细介绍了急救包使用方法,普及了急救教育知识,提高了师生急救技能和学校应急管理能力。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
(四)关于“上轮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足,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不到位”方面
12.关于“上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仍然边改边犯”问题
(28)针对“编制不足、个别股室人员配备不能充分满足工作需要。对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整改”问题
一是积极与编办和区委组织部沟通,已确定从外单位调入行政编制人员1名;其他缺编人员须在2024年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程序招聘完成。
二是我局责成专人关心关爱离退休党员,对已回老家居住,来局里参加组织生活不方便的退休党员,积极与机关工委联系,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对身体条件较差的党员,采取身体条件允许时来局里参加组织生活,身体条件不允许时,派人上门送学的方式,确保对本支部所有党员进行常态化教育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是着力推动应急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各方面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76102;电子邮箱:ab8676102@163.com。
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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