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05-23 16:43:01 阅读量:1161
徐水区大王店镇南隆善村原村支书胡建生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8月,胡建生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土地亩数套取征地补偿款4.4万元;2014年,私存电厂补偿款10.8万元;2014年11月,同意他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名义非法买卖本村村民承包地10.355亩,土地价款106.4万元,并出具土地承包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为非法买卖土地提供方便。经徐水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建生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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