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徐水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25 17:16:24 阅读量:820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24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城区办等8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了反馈会议,压紧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8日,区委部署了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对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4个单位和东史端镇、高林村镇、户木乡、城区办4个乡镇(办)进行了常规巡察,同时延伸巡察以上4个乡镇(办)的10个村(社区)。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围绕三个聚焦,紧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对被巡察单位“回头看”上次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2年3月10日,我区召开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反馈会上,各巡察组肯定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持续向好。同时,各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党纪处分执行不规范,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整改质量不高、不彻底;有的农村党支部组织力弱化等。
各巡察组组长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巡察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以身作则,带头整改。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莫茂林同志在听取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抓巡察整改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必须持续推进、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促进改革发展。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并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并认真反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全面贯彻整改要求,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