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1-20 11:08:56 阅读量:911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月6日至9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等8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压紧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020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区委部署了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大王店镇党委、崔庄镇党委、大因镇党委、留村镇党委、漕河镇党委、遂城镇党委、正村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期间对7个乡镇所辖77个涉及白洋淀上游领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对其余9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
在本轮巡察中,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对专项巡察单位落实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巡察组广泛开展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反馈会议上,各巡察组肯定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与此同时,各巡察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有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有的环境整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传统行业整治不彻底,等等。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组长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巡察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以身作则,带头整改。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本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有关精神,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以整改促提升,全力抓好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并认真反思。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见到实效。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